从“订婚强奸到4个孩子非亲生” 婚姻如何成了恐怖故事?
海边的西塞罗
可怕的不是男权或女权,可怕的是双标。各位好,昨天本来就“订婚强奸案”的事情写了一篇文章,发出后不久我自己把它删了,理由无他,就是发现文章下面男性和女性围绕这起案件以及由此引申出的结婚该不该收彩礼等问题上吵得实在是过于激烈。因为本号有留言功能,可我又不想把留言板变成双方捉对厮杀的战场,无奈之下,只好删文了事。另贴了一篇《彩礼,到底该不该要》的文章,谈我对彩礼问题的看法。
当然,这篇文章也引发了不少争议,因为我在文章中含蓄的表达了“支持女性在目前的环境下收彩礼”的意思,引得很多男读者不高兴。
可我又觉得这个彩礼这个风俗终究应该被废除,也让一部分女读者看了不开心。
其实,实事求是的说,在看了更多资料后,对“订婚强奸案”这起个案。我现在更支持女方,法院目前公布的诸多证据,显示涉案男子在事发当夜不仅如之前猜测所言的采取了哄骗手段,也涉嫌采取暴力措施。在女方明确表示反对婚前性行为的前提下依然用强,这就是强奸,判他三年不仅不冤,而且可能有点轻了。
当然,我依然认为网上传的所谓“请君赴死,以证吾道”之类的梗很过分——犯罪嫌疑人也有人权,不应当拿来当做别人“反嫁妆”或者“证道”的工具。
最近两天不知道为什么,能让人想起男女对立话题的新闻莫名很多。“订婚强奸案”的事情未了,最近又出了一个“四个孩子都非亲生”的新闻。说江西有一位男子,与妻子结婚整整十六年了,结果发现妻子在自己起早贪黑打工养家时长期出轨,先后生育的四个孩子都不是自己的。
事发在“彩礼高地”江西,不知道当年这位男子为娶妻付出了多少彩礼,但16年的时光与婚后对子女和妻子的付出,我相信才是这个男子损失的大头。恩格斯在《婚姻、家庭与私有制》中曾经认为男权社会之所以要产生婚姻,并要求女性婚内忠诚,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妻子生育的后代是自己亲生的,并进而能把自己的财产传承给亲子。那么从这个角度来说,该案中受害的男子真的是“实惨”。忙活了十六年,最终要跟自己的妻子和养大的子女一并恩断义绝,重新回到孑然一身的单身生活中去。这个损失无论如何计算都是不为过的。远远超出了我国现行民法支持赔偿的“精神损失”所规定的数额。
一个“订婚强奸”,一个“四个孩子都非亲生”。我觉得这两起案子有些地方可以拿来相互比较。两起案件中,一起案件中受害的是女方,坚持反对婚前性行为的她在强奸下失去了贞操;另一起受害者则是男性,勤恳养家的他人过中年才发现自己养的妻子长期不忠、而孩子都不是亲生的。
在传统社会中,这两个损失对女性和男性来说,都是极大极大的
但耐人寻味的是,假如我们以“进步”的婚恋观念去看待,似乎可以部分消解受害者的痛苦——比如你可以劝受害女孩,现代社会,所谓“婚前失贞”没有那么可怕。或者你也可以对那个崩溃的汉子说,都什么年代了?一纸DNA鉴定取消不了你与孩子之间的父子亲情。
可是不经思考,你也能发现,这种貌似“进步”的劝慰非但不能让受害者好受,反而涉嫌在为那些过错方开脱。你看那个背着丈夫出轨的妻子在被记者问起时就时,就是这样振振有词的。而“订婚强奸”中的男方,也指责女方太“保守”。
那么为什么在这种案件中,套用“进步”的婚恋原理反而显得这么别扭呢?
因为我们不得不承认,当下中国大多数人在婚恋中观念,其实还是相当传统的。我们在这种传统观念当中,并按照这种传统,去付出婚姻的“对价”——比如彩礼,其实就是其中的一种。
但另一方面,婚姻的相关法律和一些摆在台面上说的理念,却又时现代的。
于是这容易让很多“双标”的人钻了孔子,比如“订婚强奸”案中的那位男性,你既然坚持案传统,在婚后才完全把彩礼付清、房产加名。那你就没有理由在婚前就搞“想尝后买”的用强。再比如婚内长期出轨的那个妻子,既然你结了婚还要坚持性自由,跟别的男人生孩子,那也可以,你像个现代独立女性一样,直接把话跟丈夫说明白,别用人家的钱养娃,岂不美哉?
可问题在于,中国人的婚恋,恰恰一半在传统里,又是彩礼、又是定亲、又是男人要养家,另一半又在现代中,又是婚恋自由,又是出轨有过无罪。
这就导致了一个问题——男女在婚姻中博弈,成为了一件容易“高风险”的行为,越是那些老实的、只遵从某一套(无论传统还是现代)观念的男性和女性,越容易在目前的婚姻博弈中受损、乃至落败。反之,能够得利的、往往是在这两套标准之间来回反复横跳的男女。
比如某些男性,婚前对女朋友大施PUA,教育男女要平等,拒付彩礼,似乎显得很现代。可婚后却又用传统妻子的指标要求自己的妻子,要她孝敬公婆、洗衣做饭、生儿育女、从一而终。
又比如某些女性,结婚的时候什么彩礼、改口钱、房产加名一样都不能少,似乎把自己的搞得很传统。可是婚后却立刻变身为“新女性”,觉得相夫教子去他娘!生儿育女凭什么?甚至要求性独立……
所以我一直觉得,网络上对于女权和男权的罗圈架,一直就没打对方向——争吵的阵营不应当是以女性和男性的划分的。而应当以讨论者是否愿意从始至终的遵守一套行为标准、遵守哪一套行为标准来判定。
假如你是“传统婚恋观”的信奉者,那OK,是男的你就努力攒钱屯嫁妆、婚后挑大梁养家糊口。是女的你就婚前守身如玉,嫁了如意郎君之后相夫教子、举案齐眉、心安理得的让丈夫交钱养家。
假如你是“现代婚恋观”的信奉者,那也行,那样男性就不用太为嫁妆和婚房发愁,但婚后也别要求妻子有什么三从四德。女性则可以把观念放的自由些,但婚后也得坚持独立、房贷一块还,孩子自己决定生不生。
传统的男女找传统的男女,现代的找现代的。这本来挺好。
怕就怕有些人双标,哪一套观念对自己有利就用哪一套。是这些“双标者”而不是正常的女权或男权,制造了男女性之间的对立,让结婚对今天的男女来说,都成了一件过于冒险的事情。
说实在的,为什么现在很多人感叹结婚好似赌博?说白了无非是因为在传统与现代的碰撞当中,给了“双标狗”们太多的活动空间。
我觉得,男人和女人之间,总归没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但在愿意守规矩的老实人与随意玩弄规矩的人渣之间,的确是有的。
行文至此,突然觉得,对于一个自己都还不知道啥时候能结婚的单身狗,这话题聊多了也挺没意思的,咳嗽又厉害了一些,仅作一篇随笔,就此打住吧……
但愿我未来的妻子,是一个和我观念一致的人(我比较偏现代,但也不是不接受付一定彩礼),我觉得三观相合,什么都好说,至于什么男权女权,反而都那样虚无缥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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